2026年9月3日,邯郸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,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因“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、内控管理不到位”,被监管部门做出“对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20万元。对李明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。对张丽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。”的处罚决定。时任该公司负责人的李明、张丽因相同违法违规行为,也被监管部门做出相应处罚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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